社保經辦領域首部行政法規(guī)將實施 群眾享受社保待遇更便捷
本報訊 據中國新聞網消息,社會保險經辦領域首部行政法規(guī)《社會保險經辦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近日公布,將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社會保險經辦事關人民群眾能否便捷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9月底,全國基本養(yǎng)老、失業(yè)、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分別為10.6億人、2.4億人、3.0億人。
社保經辦服務是社會保險體系的“最后一公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社會保險經辦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比如證明材料偏多、轉移接續(xù)不暢、經辦時限不明確、基金跑冒滴漏等,需要從法律制度上對社會保險經辦加以細化和完善。
新規(guī)實施后,社保經辦將迎來一系列新變化,利好參保人員!稐l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求其提供身份證件以外的其他證明材料的,應當有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依據。這項規(guī)定為從源頭上解決無謂證明材料問題,提供了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
《條例》優(yōu)化了用人單位和個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xù)、社會保險待遇申領、核定和支付等業(yè)務的流程。例如,《條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個人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用人單位和個人申請變更、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申請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條例》對社會保險登記、核驗待遇享受資格等方面實現跨部門信息共享作出了規(guī)定。例如,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將用人單位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的信息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享,公安、民政、衛(wèi)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門應當將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信息與社保經辦機構共享。社保經辦機構應當通過信息比對、自助認證等方式核驗社會保險待遇資格等。這些規(guī)定以信息共享的方式減少了辦事環(huán)節(jié),通過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人社部數據顯示,近年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充分運用全民參保、聯網監(jiān)測等內部數據資源,積極與公安、民政、衛(wèi)生健康、醫(yī)保、交通、出入境管理、金融等部門開展業(yè)務協(xié)作,逐步實現信息共享、開展信息比對,初步實現了無形認證。全國利用數據比對和自助手段完成認證的比例總體已經超過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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