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結一起詐騙案 開庭到宣判僅用20分鐘
本報訊 記者 蘇遠龍 通訊員 陳碧霞 近日,源城區(qū)人民法院適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通過遠程視頻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的詐騙案,被告人溫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源城區(qū)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月12日,被告人溫某利用疫情期間群眾急需購買口罩的心理,在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其微信小號朋友圈發(fā)布了一條有口罩銷售的虛假信息并附上口罩圖片,吸引微信好友購買。后受害人張某通過微信詢問被告人溫某口罩購買事宜,并在被告人溫某謊稱有口罩賣的誘騙下,當天以普通口罩2.5元一個,獨立包裝口罩4元一個的價格向被告人溫某購買口罩。次日,受害人張某以普通口罩3元一個的價格繼續(xù)向被告人溫某購買口罩,兩天共向被告人溫某支付口罩款4360元。被告人溫某收到口罩款項后,告知受害人張某已經發(fā)貨,實際卻并未將口罩發(fā)貨。2月19日,被告人溫某在公安機關傳喚下主動投案,并于當日通過微信退回受害人張某口罩款4360元,取得受害人的書面諒解。
源城區(qū)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溫某無視國法,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共計4360元,數額較大,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溫某犯詐騙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依法應予刑事處罰。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為有效防止避免疫情聚集性傳播的風險,此次庭審源城區(qū)人民法院采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遠程視頻審判,對涉疫情案件開辟綠色通道,既突出依法從嚴從快,又堅持寬嚴相濟、罰當其罪,該案從立案到審結僅用時兩天,從開庭到宣判僅耗時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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