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火車站乘車被捕,詢問民警:“已經過了這么久,為何還抓我?
本報訊 記者 彭茂洋 通訊員 張曉娟 近日,記者從惠州鐵路公安處河源站派出所了解到,一名因涉嫌故意傷害案在逃的人員在購買火車票時,觸發(fā)了實名制購票預警系統(tǒng),并蒙混進入了河源火車站,企圖坐火車前往東莞,于候車大廳被該派出所民警成功抓獲。
據了解,在逃人員易某為四川省夾江縣人,2018年10月,易某與受害人張某在河源某建筑工地工作。一開始,同宿舍的兩人相處還算融洽,但自從工地老板把張某提拔為易某的帶班工長后,兩人矛盾逐漸加深。2018年12月15日,由于易某沒有及時搭建鐵架,張某就此提出了意見,于是起了爭執(zhí)。爭吵間,易某拿起手中的一根鐵桿插入了張某的喉嚨,造成了張某輕傷。隨后,在取保候審期間,易某在未告知辦案派出所的情況下擅自離開河源,并且換了手機號碼,因此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
本月初,當易某使用身份信息在河源火車站購票時,派出所立即組織對易某進行抓捕。警方在入站口蹲守未果后,迅速組織深入候車室進行排查。“我們當時在排查的時候,就發(fā)現一名候車乘客盡管外貌體征和照片差別明顯,但面部部分特征與易某存在相似性。”辦案民警關佳敏立即警覺起來,對其人、票、證進行反復核對。
經核查,該乘客正是在逃人員易某。但在警方進行抓捕時,易某說的一句話讓辦案民警哭笑不得:“已經過了這么久,為什么還抓我?”目前,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的易某已移交辦案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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