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立法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
近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提出,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將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追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詳見12日南方網)
依法防控要持續(xù)
濫食野生動物,打破的是大自然的生態(tài)平衡,這種無知且無畏的行為,是對個體生命和人類命運的極不負責任。
疫情暴發(fā)后,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農業(yè)農村部、國家林業(yè)和草原局聯(lián)合發(fā)布公告,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廣東地方立法機關更是即時跟進,立法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為現(xiàn)在的疫情防控提供了必要且充分的法律支持。
疫情防控,法治是底線,更是底氣。不過,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并不是權宜之計,必須動真格地持續(xù)下去,后續(xù)立法、執(zhí)法力度應繼續(xù)加強,徹底切斷野生動物食用消費的灰色產業(yè)鏈,斬斷疫情暴發(fā)的禍根,守護14億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鄭婷影
督促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著名影星成龍為保護野生動物,專門拍了一個公益性的影視廣告,里面有個廣告詞讓我深以為然:“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而這其中的買賣,就涉及到了進行野生動物交易的農貿市場、餐飲單位、商場超市、電商平臺中的各個經營者。我們知道,在食品安全領域,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想嚴禁野生動物交易、消費活動,首先就要約束經營者的行為。此次出臺的《決定》,明確表示將對出售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進行追責,進一步嚴格約束了經營者的行為。我們希望,經營者要明白自己的重任,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從源頭減少野生動物交易,規(guī)范其經營行為。同時,政府也要建立黑名單嚴格懲戒機制,讓違規(guī)進行野生動物交易的經營者付出巨大代價。
劉曦
管好自己的“嘴”
廣東立法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相關違法行為將被追責。筆者為這一舉措叫好!野生動物不能濫食,自然少不了“管住嘴”這一重要環(huán)節(jié)和關口!須知,野味從來不屬于餐桌。吃野生動物,說是一種陋習,更是一種不健康的危險舉動。人類馴養(yǎng)了幾千年的家畜,才是人類安全美味健康的食物。與大自然和諧共處,給野生動物生存生活的空間,保護它們,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健康和生命。
鐘愛野味的人,請管好自己的“嘴”,且莫把自己給吃“進去”。對于當前防控疫情來說,這很重要!當然,還需要最大程度地將“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面臨法律追責”及時普及和傳播開來,讓那些鐘愛“野味”的食客們,從此管住自己的嘴巴。
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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