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已實施 小心!別買到無法上牌的車
本報訊 據東方衛(wèi)報消息,《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于4月15日正式實施。與舊國標相比,新國標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特別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這兩項安全指標。通俗一點講,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是——兩個車輪、兩個腳踏、一塊鋰電池、一個坐墊,最高車速不超過25公里/小時,含電池在內的整車質量不大于55千克,電動機額定功率不超過400瓦。
有一點特別需要提醒,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為符合相應條件的車設置過渡期
有市民會有疑問,在這之前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車難道就不能上路了嗎?新國標中提到,對于已購買且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已經完成登記備案的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從2019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過渡期屆滿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駛。
4月15日起,南京全市范圍內不符合新國標且未取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不得登記上牌。今后江蘇省的電動自行車,將由江蘇省公安廳制定全省統(tǒng)一的號牌樣式,建設全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tǒng)。對符合新國標且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
為防止在新國標實施后,市民買到無法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建議在購買前,首先要確認購買的車輛是否屬于“新國標”且經過3C認證。如果購買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標準,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或者更換,同時可撥打12315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舉報。
落實對廠家源頭安全監(jiān)管
另據記者了解,江蘇也于今年出臺了《關于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共涉及十條意見,并落實了對廠家源頭的安全監(jiān)管。4月15日起,江蘇范圍內凡未取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不得出廠、銷售。如果違反,依法責令生產、銷售企業(yè)停止生產、銷售;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依規(guī)落實電動車召回制度,嚴格處置違法生產、銷售低速電動三、四輪車產品的企業(yè),堅決關停非法生產、銷售的企業(yè),查處相關責任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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