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誅地滅
清代晚期,客籍人氏,劉實和江虛是同住一條村莊,同抬一乘客轎的兩轎夫;江虛之女嫁給劉實之子后,兩人又成了門當戶對的兩親家。
有一天,兩親家抬著一位大客商,爬到山坳歇息時,財迷心竅的江虛以翻山越嶺辛苦為由,要客商另加腳力錢,客商不同意,爭論了幾句,江虛便將大客商推下密林深淵。
隨之,江虛搜刮轎內(nèi)客商的財物,發(fā)現(xiàn)一袋金條和一袋白銀,便提議兩親家平分錢財。劉實拒絕接受謀財害命的不義之財,江虛居然要挾劉實說:“親家,你不要也得要,你若告發(fā),綁在一根繩索的兩個螞蚱,誰都逃脫不了罪責!”
劉實左右為難,最后只好違心地承諾不聲張,不告發(fā)。
江虛獨吞了金銀后,購了新衣服,換了新傢俬,雇了家丁,買了妹仔,建了樓房,置了田莊,買了官銜,升為縣令。搖身一變,成了大富豪,新權(quán)貴。
江虛在上任之前,為酬謝省城里的恩官,雇了一艘豪華的船只,買了名貴的貢品,帶著濃妝艷抹的夫人和花枝招展的妹仔,威風凜凜順著東江河道下惠州,然后前往省城拜高官,觀鬧市。
船近惠州,蒼天發(fā)怒,龍卷狂風;天呼地應(yīng),河浪翻滾。一剎那,船翻人倒,船夫救了妹仔,幸免身亡;江虛夫婦卻難逃災(zāi)難,葬身于江河之中。
江虛的女兒得知父母雙亡的噩耗后,呼天搶地,痛不欲生。隱瞞冤情、守口如瓶多年的劉實見兒媳叩頭痛苦,悲痛萬分,便將兩年前,江虛在山坳傷天害理、謀人錢財、害人性命的慘案告知全家。
兒媳聽后,心有感觸地說:“天上三尺有神明,自栽惡果得報應(yīng)。”事后,她將娘家的新樓房捐獻給村里辦小學,田地撥給寺廟修繕養(yǎng)僧,剩下的銀元全部用于修橋筑路,為父親萬惡的靈魂贖罪。
看官嘆曰:人在暗中干,天在空中看;天庭有明賬,罪惡終結(jié)算;謀財害命劫難逃,喪失天良理不容!
眾曰:不義之財不可取,傷天害理不可為;天誅地滅懲腐惡,人間正道是滄桑。
■丘紅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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