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個人信息的“內(nèi)鬼”就該懲治!
5 月9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以下簡稱《解釋》)!督忉尅访鞔_,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情形之一的,即可入罪。
個人信息被赤裸裸地收錄在某個樓盤、銷售公司手中的時候,你就會頻頻接到推銷電話,這類情況高發(fā)時間要數(shù)前兩年。不少人有過這樣的經(jīng)歷,孩子剛出生,就有人打電話問你要不要為孩子買保險;去這個樓盤看完房登記姓名、電話,轉眼就有另外一個樓盤銷售人員打電話來;買完房交完首付,裝修公司的就來問需不需要裝修。讓人咬牙切齒的是,這些推銷人員一開口就知道自己的信息,防范意識弱的人一聽對方對自己的情況“這么了解”,可能會失去警惕,被推銷人員或者騙子一步步 “請君入甕”。
推銷電話、詐騙電話固然可恨,但這些人為何會對他人的個人信息了如指掌,是哪只“黑手”出賣了這些信息?隨著這類新聞報道的增多,眾所周知的個人信息會被掌握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內(nèi)鬼”向他們出賣公民個人信息。這些“內(nèi)鬼”大多來自銀行、教育、房地產(chǎn)、快遞、證券、電商等行業(yè)。
去年,一則關于南都記者用 700 元就能買到同事行蹤的報道被曝出后,我們不禁感到驚訝,個人信息、行蹤竟能被這樣赤裸裸地出賣! 個人隱私如何才能得到保護?當今現(xiàn)實生活中,公民個人要出示個人信息的場景太多,凡涉及到辦理業(yè)務的,則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訊聯(lián)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chǎn)狀況、行蹤軌跡等。筆者認為,面對如此多的個人信息,如何辨別具體是哪個行業(yè)的 “內(nèi)鬼”泄露了哪些信息,仍需要執(zhí)法部門去認真追蹤。
精準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是維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監(jiān)管與執(zhí)法、司法部門要形成打擊的合力,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進行依法重拳打擊。此外,全社會都應形成共識,對涉及到公民個人信息、隱私的,要視同人身、財產(chǎn)安全被侵犯一樣,拿出法律武器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吳奕鎮(zh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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