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民警阻礙執(zhí)法 男子妨害公務獲刑
本報訊 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徐華容 陳碧霞 近日,連平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妨害公務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韋某因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
今年7 月16 日22 時許,連平縣忠信鎮(zhèn)某俱樂部服務員打電話報警,稱有人在該俱樂部鬧事打人。接報后,派出所民警張某、輔警吳某等3 名工作人員迅速趕到現(xiàn)場并了解情況后,韋某仍想沖過來毆打服務人員,被輔警吳某擋住,韋某便用手掐住吳某的脖子,并出口辱罵。民警張某見狀上前阻止勸說,韋某不但不聽勸說反而用腳踢張某,并手持凳子追打張某,后韋某被其朋友攔下,并逃離現(xiàn)場。經(jīng)鑒定,民警張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連平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韋某無視國家法律,明知是公安民警在執(zhí)行公務,仍以暴力方法阻礙民警依法執(zhí)行公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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