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非法運輸 制毒物品獲刑
本報訊 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吳學武 陳碧霞 兩男子利欲熏心,為獲取非法的巨額報酬,違反國家規(guī)定,幫助他人非法運輸制毒物品麻黃堿 750 千克。日前,這兩人因犯非法運輸制毒物品罪分別被判處8 年6 個月和7年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去年11 月18 日,陳某受他人委托,從福建省龍巖市運輸物品到廣東省交給接貨人。隨后,陳某叫上司機蔣某從福建省上杭縣駕駛一輛五菱牌小汽車運載著制毒物品麻黃堿若干開往廣東惠州市大亞灣交給接貨人。事后,陳某得到委托運輸人給予的報酬50000 元,其再從中分給蔣某20000 元。同月22 日下午,陳某、蔣某再次受同一人的委托,從福建省上杭縣運載制毒物品麻黃堿30 包,準備運到廣東省惠州市大亞灣交給同一接貨人。
二人在途經(jīng)粵贛高速公路河源源城區(qū)路段城北出口時被公安機關(guān)攔截抓獲。公安民警從二人駕駛的車輛內(nèi)搜出疑似制毒物品30 包,共750 千克,并對車輛及車上物品予以扣押。經(jīng)相關(guān)部門鑒定,查獲的物品白色粉末30 包,凈重750 千克,檢出氯麻黃堿成分,屬于麻黃堿類物質(zhì)。
和平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陳某、蔣某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非法運輸制毒物品罪,遂依法判決陳某有期徒刑8 年6 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 10000 元;依法判處蔣某有期徒刑7 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相關(guān)閱讀
熱點圖片
- 頭條新聞
- 新聞推薦
最新專題
- 酷暑時節(jié),下水游泳戲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傷亡事件易發(fā)高發(fā)季節(jié)。近日,記者走訪發(fā)現(xiàn),雖然市區(qū)河湖周邊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開的危險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為嚴防溺水事故發(fā)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