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食品安全法》紫金一花生油作坊老板被判刑
本報訊 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雷江輝 鐘朵紅 土榨花生油常被認為是“純天然”的健康食用油,使得當前不少消費者都喜歡購買,有的還把它當作名優(yōu)“土特產”贈人,但一些土榨花生油往往存在黃曲霉素B1 超標等問題。近日,紫金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宗經營者因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土榨花生油而被判處刑罰的案件,油坊老板獲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14 年以來,鄒某在紫金縣城經營裕豐油坊,自行購進花生進行花生油加工、銷售。同年11 月19 日,紫金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對該油坊抽樣送廣東省河源市質量計量監(jiān)督檢測所進行檢驗,結果黃曲霉素B1 超標。據此,紫金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于2015 年1 月28 日對鄒某作出罰款人民幣2000 元的行政處罰。同年3 月31 日,紫金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再次對裕豐油坊的花生油依法進行抽樣檢測,結果黃曲霉素B1 數值嚴重超標,為不合格。同年6 月4 日,紫金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以裕豐油坊涉嫌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犯罪移送紫金縣公安局立案查處,老板鄒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紫金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鄒某無視國家法律,生產、銷售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的食品,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依法應予以刑罰處罰。遂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鄒某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名詞解釋
什么叫黃曲霉素B1
一些小作坊花生油廠加工工藝簡單,通常只有花生去殼、加熱烘烤、壓榨出油、過濾沉淀四道工序,在加工過程中難以將霉變的花生過濾出來,缺乏精加工和檢驗,難以達到食用油國家安全標準,容易出現黃曲霉素B1 超標現象。黃曲霉毒素B1是已知的化學物質中致癌性最強的一種,對人的肝臟損害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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