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小伙子找不到工作對生活失去信心跳江輕生終獲救
本報訊(記者 梁小鴻 通訊員 廖志卓)因一直找不到工作,對生活失去信心,一名90 后男子產(chǎn)生輕生念頭,跳江欲自殺,幸好被及時趕到的民警救上岸。目前,該男子已經(jīng)跟隨父母回家。
8 月10 日凌晨3 時 50 分許,有群眾向警方報案,稱在市區(qū)河源大橋第三個橋墩上有人呼喊救命,需民警到場營救。城東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駕駛沖鋒舟趕往事發(fā)地點。到了現(xiàn)場后,民警看到兩個年輕人蹲在江河中央的第三個橋墩上面,一直在呼喊救命,而江面上水流湍急,水位不斷上漲,情況非常危險。城東派出所民警在確定了事主的位置后,將沖鋒舟慢慢靠近橋墩實施營救,經(jīng)過努力最終將兩名年輕男子順利救上岸,交由轄區(qū)新寶派出所處置。
昨日,記者在新寶派出所了解到,兩個年輕男子被救上岸后,其中一男子已自行離開了。民警經(jīng)了解得知,輕生男子姓李,由于剛出社會,一直找不到工作,對生活失去信心,遂產(chǎn)生輕生念頭。而另一男子是其朋友,李某跳下江后,其朋友跳進(jìn)江中對他實施營救,兩人才被困在橋墩上。當(dāng)天下午李某已由其父母接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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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目驚心的溺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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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源城公安分局城東派出所(即水上派出所)了解到, 2011 年至今該所共打撈經(jīng)確認(rèn)為游泳溺水死亡尸體共25具。
游泳溺水死亡人群主要分兩大類:第一類在夏季高發(fā),主要以外省來河源的務(wù)工人員居多,主要分布在建筑裝修行業(yè), 17-28 歲男性約占65% 。如, 2011 年4 月24 日,貴州省威寧縣外來男子張某某,17 歲。 2011 年7 月22 日,四川省鄰水縣外來務(wù)工男子熊某某,18 歲。2013 年7 月12 日,四川渠縣外來務(wù)工男子劉某,21 歲。三人均在東江河游泳溺亡。第二類主要發(fā)生在暑假,主要為本地兒童及暑期來河源與父母團(tuán)聚的外省兒童,11-14 歲兒童約占25%。如,2012 年7 月30 日,河南省新蔡縣學(xué)生趙某某(13 歲,男)來河源與務(wù)工的父母團(tuán)聚,私自在14 時許到河紫路西坊佛源氣庫附近東江河段游泳,溺水死亡。2013 年8 月 20 日,賴氏兄弟兩人(分別為11 歲、12 歲)到東江河麻竹窩河段游泳雙雙溺水死亡。
城東派出所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千萬不要獨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較危險且易發(fā)生溺水傷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要做好下水前準(zhǔn)備,鑲有假牙的應(yīng)將假牙取下,以防嗆水時假牙落入食管或氣管;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貿(mào)然跳水和潛泳,更不能互相打鬧,不要在急流和漩渦處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在游泳過程中若小腿或腳部抽筋,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躍動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時呼叫同伴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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