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手機拍城管執(zhí)法被刑拘
看到執(zhí)法人員查處黑車,河北籍女子盧秀珍試圖用手機拍照,隨即與執(zhí)法人員發(fā)生沖突,事后被刑事拘留。前天,涉嫌妨害公務罪的盧秀珍在豐臺法院受審。
>>事發(fā)
手機拍照引發(fā)沖突
直至昨天,目擊者何先生對事發(fā)情景仍記憶猶新。何先生說,今年3月4日,一批身穿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員在成壽寺路的過街天橋下查處黑摩的,盧秀珍看到后拿出手機想要拍照,此時其中一人沖上前,把盧秀珍的手擰到了背后,她立即反抗,手打到了對方臉上。隨后又有兩人沖過來,其中一個用膝蓋頂住她的臉,致使其無法動彈,只能大呼“救命”。
何先生說,打人者身穿城管制服,左肩處有城管肩章,戴著城管帽子。當時何先生掏出手機報警,“沒想到我的手機也被他們奪了,還被他們按到了車上”。
事發(fā)后,何先生和盧秀珍都被帶到了派出所,對方歸還了手機,何先生離開,但盧秀珍被警方刑事拘留,關押在盧溝橋看守所。
>>庭審
被告人法庭稱冤枉
前天在豐臺區(qū)人民法院第三法庭,豐臺檢察官指控盧秀珍打傷執(zhí)法人員郭帥,造成郭帥面部受傷。
盧秀珍在聽完起訴書后說“我認罪,我全都認”。公訴人提問盧秀珍稱:“當時城管隊員執(zhí)法有沒有穿制服?你打了城管隊員的什么部位?”盧秀珍突然情緒失控稱“我沒打人”。
面對丈夫賈福俊對于起訴書中所說“妨害公務”的質(zhì)疑,盧秀珍表示:“你別說了,我不認罪我出不去啊!
由于盧秀珍所述的情況與檢察官所述差異較大,法官認定此案不再適用簡易程序,案件改日審理。
>>回應
城管稱此事不知情
昨天,記者就此事采訪了豐臺區(qū)城市管理監(jiān)察大隊宣教科,但對方卻稱“豐臺城管大隊沒有名叫郭帥的工作人員”,對于3月4日的糾紛也并不知情。對于檢方所稱當事人為城管,豐臺城管大隊沒做回應。
記者昨日就郭帥身份以及3月4日盧秀珍妨害公務所涉及的具體單位采訪豐臺區(qū)檢察院,豐臺區(qū)檢察院工作人員稱,卷宗已經(jīng)交給豐臺區(qū)法院,對于詳細狀況并不清楚。(記者苗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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