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騙補償款讓8旬母親嫁4旬男子
為了騙取補償款,南岸區(qū)居民張洪竟打起八旬老母的主意,讓她與一40歲墊江男子假結婚,從而騙得補償款7.9萬元。記者昨日獲悉,近日,墊江警方破獲了這起詐騙國家財產案,以涉嫌詐騙國家財產對張洪等人采取了強制措施。
去年6月,南岸某開發(fā)區(qū)的居民們得到一消息:該村土地將被政府征用,各家各戶都將會得到一大筆補償款。根據規(guī)定,補償是按人頭計算,多一個人就可多得補償款7.9萬元。為此,當地居民中突然爆發(fā)了一股“閃婚”、“閃離”浪潮——離異、喪偶的人迅速結婚,已婚的人則迅速假離婚,然后立即與他人假結婚,千方百計找人冒充拆遷戶家庭成員以騙取補償款。
當地居民張洪在確認消息屬實后,也和妻子劉林春打起了“算盤”,但由于家里孩子早已結婚搬出去了,戶口里只剩下夫妻兩人和母親。于是,夫妻倆在商量后,決定給年滿80歲的老母親做門“親事”,好多得一份補償款。
之后,張洪找到人際關系較廣的李映,請他幫忙為其母尋個“老伴”,并承諾給李映2.5萬元好處費。去年7月,李映物色到了墊江縣澄溪鎮(zhèn)40歲男子許義,并答應事成后給許義8000元好處費。不久,許義與妻子“離婚”,并到南岸區(qū)民政局與張洪80歲的老母親辦理了結婚登記。此后,張洪以此與南岸區(qū)征地辦簽訂了安置補償協(xié)議,當年10月,張洪、劉林春兩口子順利把“繼父”“應得”的國家補償款7.9萬元現金領回,并給了李映好處費2.5萬元。
今年2月,墊江警方接到群眾舉報:澄溪鎮(zhèn)有人以假結婚的方式,騙取國家補償款。接警后,民警走訪調查,發(fā)現這樁婚姻太荒唐,隨后組織精干人員,經過深入調查取證,發(fā)現這部分人存在以虛假婚姻騙取國家財產的嫌疑。近日,墊江警方以涉嫌詐騙國家財產對張洪、劉林春、李映、許義等人采取了強制措施。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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